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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平安鼓与呼
-----全市法制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
来源:本站
发布日期:2008-10-12 14:24:11 已阅读次数:

宁县新闻中心

近年来,我中心法制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根据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,坚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当全县一件大事为抓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,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理念、制度和机制,拓展法制宣传的途径和方法,增强法制宣传的主动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,为实现全市“三个文明”协调发展,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。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法制工作的健康发展。我们的主要做法是:
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增强法制宣传主动性

我中心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,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重要作用。贺柏林主任曾多次指出:“我们法制宣传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宣传工作是同等重要的,甚至有时候是先行的。一个新的法律法规、强制标准出台,不宣传谁能知道?谁能遵守?宣传工作不到位,势必对法制工作带来阻力,所以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。”为此,我中心成立了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,制订了详实的法制宣传工作、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,并将宣传任务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制,规定每人每月在市级以上刊物上至少发1篇以上法制宣传报道。同时,采取奖励措施,对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按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。通过种种手段,极大地调动了全体职工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热情。为保障法制宣传工作顺利进行,我单位在充分利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,先后投资近万元购置数码相机和电脑各一部,投入3000元增添打印机,扫描仪等设备。

二、加强宣传,及时报道全县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果。

近年,我们加大了对法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,抽调单位精兵强将积极采写稿件,给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甘肃日报》、《甘肃法制报》、《陇东报》、《人民网》、《新华网》等多家新闻媒体发表稿件800多篇(次),取得了新的成就。并在《九龙周刊》上开辟专栏、宣传报道县上和基层在法制工作中取得的好方法、好经验以及社会治安综治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。

2005年,我单位职工先后在《陇东报》上发表的《宁县开展“平安宁县”维权宣讲活动》、《宁县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》、《宁县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》、《宁县法院公正办案受好评》、《宁县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》、《宁县公安局设立“局长接待日”办理信访》、《宁县“大接访”办实事》引起县内外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。813,我单位职工在《陇东报》二版发表的《赤胆忠心保平安》一文,报道了县公安局110巡警中队在创建“平安宁县”活动中做出的巨大贡献。2006年,我单位职工在《甘肃法制报》上发表了《宁县青少年普法形式活泼》一文及时报道了全县青少年普法活动的丰富多样性。《为了乡村的和谐》报道了新庄镇民事调解员王杰调解民间纠纷,保一方平安的感人事迹。《宁县整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》、《跟着骗子跳火坑》、《试点引路遍地开花》、《宁县法院送法下乡解民忧》等报道则用典型案例给群众上了一次次精彩的法制课。2007年,《甘肃日报》、《甘肃法制报》和《陇东报》及《人民网》和《新华网》上发表的《巧解千家结温暖万户心》、《宁县综治干部深入基层促和谐》、《宁县下实手整治县城交通秩序》均在全市引起一定的反响。2008年,发表于《甘肃日报》、《甘肃法制报》和《陇东报》及《人民网》和《新华网》的论文《让人民群众做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人》和报道《宁县“村民说事室”成为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纽带》、《宁县矛盾纠纷“台帐”管理确保排查调处取得实效》、《“坐舱”变“潜水”矛盾化无形》等都从不同角度宣传了全县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,同时也教育了群众,为加快全县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三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联手进行法制宣传

我们以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、5.20计量日、质量月、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,与政法委、司法局等部门联手举办丰富多彩、群众喜闻乐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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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宣教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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